2026年4月25日开始,我市耳鼻喉科、骨骼肌肉系统、心血管系统、神经系统、泌尿系统、血液系统、疝、甲乳类、美容整形类8批次医疗服务项目将实行全国统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。
一直以来,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省级管理,各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数量不等、名称不统一,项目内涵差异悬殊,普遍存在“同名不同项、同项不同价”等问题,既不便于价格监管,也不方便群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,还难以兼容临床新技术发展。为破解医疗服务项目突出问题,国家医保局组织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,印发了40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。2023年以来在省医保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,我市先后落地口腔种植类、中医外治类、护理类、麻醉类、放射检查类等27批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,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近2200项。
